2012年外地人员在北京工作,上了生育险,11月将生产,请问这期间都能领到哪些钱?
问题描述:
据说以前产前检查是定额报销1400,顺产报销是按照医院等级来,我在二级医院的话就能报销2900,生育津贴是参保基数 2803元 /30天*98天产假=9156元,我今年28岁,应该还有晚育假30天和晚育津贴2803吧? 但是我们人事给我一个通知“保职工实施住院计划生育手术前,门诊发生的相关检查费,按300元限额标准支付”,而且已经没有晚育假和晚育津贴了,麻烦专业人事解释一下这是真的吗
问题解答:
产前检查费用是定额报销,上限1400元,不足1400实报实销生产费用是按医院等级和生产方式定额报销,发生费用不足定额也是实报实销生育津贴自2012年起按单位缴纳生育险的平均基数给付,今年生小孩就是按今年4月份你们单位的生育险平均基数给付,社保系统自动算出,现在还有晚育假和晚育津贴。顺产加晚育假社保会给120天的生育津贴,社保给付津贴还没实行98天的产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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