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1、处于哺乳期时,原劳动合同终止时,依法自然延长,直至哺乳期结束,延长期间不能视为原劳动合同续签,而是一种特殊延长。2,、你可以要求公司从14年1月开始续签第三次合同。3、哺乳期过后,原福利待遇不变的,公司已续签的,你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4、特殊时期的合同延长吗,是劳动法的一种特殊规定,也是一种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故不需要书面延长的协议,公司没有过错,不存在职工维权的事由。5、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连续签订过两次固定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员工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妈妈问答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之用。

其它问题
标签
银河之星双胞胎 部分性葡萄胎十堰那里可以做免疫组化? 吃软化子宫的药对胎儿有影响吗 哺乳期喉咙痛可以吃玄麦甘桔颗粒吗 打完卡介苗婴儿腿上起红疙瘩 孕期促甲状腺素小于0.01影响大吗 先兆流产不出血能出院吗? 女子小便时总要停顿几次才能解完 39度多烧一晚上有事吗 孕妇热水气屁股 暖宝宝黏在毛裤 产后如何瘦肚子 能引起人的好奇心或喜爱 孩子上三年级了学籍还没有转过来怎么回事 啦啦啦小朋友谢谢你是什么歌 天龙八部忠诚北极熊打什么属性技能书 怀孕9周有心脉搏动11周无心脉是什么情况 男主重生小孩参加选秀 西安雁塔区公立幼儿园名单 女同事告诉我大姨妈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