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反走私毒品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是否正确?请说明原因.谢谢!!!
问题描述: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反走私毒品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是否正确?请说明原因。谢谢!!!
问题解答:
刑法规定的很明确,这是法律规定的,没有什么原因.见条文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正确,在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负刑事责任的几大罪状中有这个罪名。但要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以下是司法解释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的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且具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二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中规定的“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应当注意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对于被利用、教唆、胁迫、诱骗参加上述毒品犯罪活动的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的人,一般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处理。
应担负刑事责任!法律规定14岁以下不负法律责任!14-16岁有严重犯罪行为的(杀人,抢劫,走私毒品等)是要负刑事责任!
刑法17条的规定...14到16岁人应负刑事责任的情形
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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