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未结婚就有了小孩,但两人因性格不合,导致分手男应对女的负什么责任?
问题描述:
我有一对朋友是未结婚就有了小孩了,但因为双方性格不合现在已经在闹分手了,他们的小孩是个女孩,如果男方将女儿抚养。那男方应对女方做出什么样的赔偿算合适呢?这种事情有官司打的吗?
问题解答:
那女的只能算倒贴,不结婚就给人生孩子,本身就是不自尊自爱,家里人也不管管,没结婚证不受法律保护,现在遇到事情想寻求法律保护了?法律认得你是谁啊。。。。女方有什么赔偿也是自己愿意的,算是活该吧
女方抚养的话女方没有什么义务的,但是男方也不会给女方什么补偿,也就没有补偿,因为不是合法的,不存在夫妻财产分割。
你们没领结婚证的话,不是夫妻,只是同居在一起。分手时,没有财产分割问题。以后男方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直到小孩成年。
这种事情怎么可能打得了官司,男方都说要抚养小孩拉,而且这男女朋友之间发生这种事情就属你情我愿的,再加上未婚,那一纸婚书虽说是薄了点,可重要性还是有的,在法律上,可够不成理由打官司。再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更何况这种算不算家务事都不知道。这种要想要赔偿只能说私下两个人商量着,看一下男方那边的态度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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