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的户口和计划生育关系不在一个单位,请问宝宝户口怎么报?
问题描述:
我之前的户口是随我母亲的单位,后来结婚后怀孕七个月的时候,婆婆家就把我的户口转到了他们那里,都是一个县城的,而且还是一个社区,属于是非转农。因为按农村计划生育查体是要一个月就查一次的,而在我原来的户口所在地是属于非农业的,是三个月查一回体的,我因为怕查体麻烦,所以就没有把计划生育关系转到婆婆家,只把户口转过去了,现在关系到宝宝的户口问题,我很烦恼,这样一来,我的宝宝户口怎么上?户藉部门会把宝宝的户口上到我的户口所在地?还是我的计划生育关系所在地?请知道的朋友解答一下,谢谢!!!
问题解答:
宝宝户口可以入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这个跟计划生育管理单位没有直接单位。据《户口登记条例》规定,1998年7月22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父亲或母亲落户,在此以前出生的未成年小孩,应先在母亲户口所在地落户,愿意随父亲入户的,可向父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机关按有关政策分期分批予以解决。 需提供的材料: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结婚证。
计生关系归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管理,户籍归公安机关管理,不能划等号的。孩子户口只有随母亲或父亲上报,随父亲落的,要开具母亲户籍管理单位的随父落户信。
应该在你的户口所在地入户的,落户很重要的,看看那方的学区好,还有各种待遇等等,哪边好就落哪边。
会把宝宝的户口上到你户口所在地。
宝宝上户口是随父母户口上的,不是随计生关系上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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