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能否再生一个的问题
问题描述:
首先,提这样的问题肯定要遭人非议的。我只是想弄清楚可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只有想法,还没有“犯罪现实”,所以请大家键盘上的手下留情,多出点子。
坦白: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们夫妻俩重庆万州的,而且是学校老师(有知法犯法之嫌),城镇户口,都是独生子女,已经有了一个女儿(我很爱女儿,大家不要认为本人重男轻女、封建守旧)。生活在当地比较,不好不坏;自己心里衡量,应该是幸福的。周围的同事朋友亲人开玩笑说我们可以要两的孩子,可能过几年后我们也有再教养一个孩子的能力。关键问题是考虑到现在的医疗卫生条件,一个孩子说不定将来要赡养七八个老人,负担很重(社会普遍问题,我的想法有点自私),要是到时候社会保障也解决不了问题,孩子压力大。
我们有再生育一个孩子的权利吗?
问题解答:
2007年7月10日下午3时,人口计生委新闻发言人、政策法规司司长于学军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稳定生育政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他表示,现在我们国家除了河南省以外,其他省市区的条例都规定: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可以生两个孩子。目前,11%以上人口可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孩子。你们两都是独生子女,理所当然可以再生一个. 又不犯法.
先生了再说,大不了工作出脱,自己做生意
喜欢就生一个
可以生的,想生就生
你都说咯的嘛!!一个孩子将来的负担,所以多生一个也可以为他将来减轻一点负担的嘛! 生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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