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快一年半,婚后长了子宫肌瘤,现我要求与老公离婚,可否要求在财产上多分配一些
问题描述:
婚后为了调理身体备孕,吃药补身体,但由于虚不受补导致长了子宫肌瘤,现我要求与老公离婚,在财产分配上可否要求多分一些,想知道在法律上是否会对我这种情况有所考虑及处理?希望法律专业人士给予帮助,谢谢!
问题解答:
一楼的回答所有问题都是粘贴这一段话啊。。。首先不说你们婚姻内的问题,仅仅从婚姻法上说。一般在一方有过错的,可以要求多分财产。至于你的病,并没有证据证明是你老公造成的,你老公在此时上无过错。你要求多分财产的要求不会得到特别的支持。仅当你的可见和已知的经济条件和你老公差距较大的时候,比如,当你的经济十分困难并且身患病需要治疗时,可能会在财产分割时对你略有照顾。这种情况如果到法院离婚很可能第一次是调解不与离婚。总的来说,你的要求是没有法律基础的。
长了瘤子也可以怀孕生孩子的啊,你现在多大?手术后2-3年就可以生的。看瘤子有多大,小的话怀上后,生的时候一起拿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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