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带一小孩两岁多.离婚了.没有经济来源.可以申请低保吗?我的户口是常熟市里的.有房子五
问题解答:
可以申请,但要当地审核通过才行
有房子五???意思是有五套房子???那么这就太好办了,卖一套房子上个户口麻溜的。如果是笔误,那么请看以下回答:申请条件:持有常熟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ZF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一)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扶养人或法定扶养人无抚养能力的居民;(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失业保险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三)在职、待岗职工和退休人员等在领取工资或退休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四)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其他社会困难户;(五)省属单位中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困难职工,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申报程序: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应当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人户分离的,由居住地居(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并提交家庭在职人员收入的有关证明材料(在职、待岗职工须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城镇居民填写《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金申请审批表》,农村居民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金申请审批表》,农村集镇户口的居民由居民委员会初审,农村户口的居民由村民委员会初审,镇民政办复审,镇人民ZF审批,市民政局发放《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金领取证》;虞山镇城镇户口的城区居民由居委会初审,街道办事处和虞山镇民政部门复审,对符合条件者,上报市民政局审批后发放《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金领取证》;对不符合条件者,镇民政部门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办理时间实行一年两次集中审核制,即每年6月和12月办理低保审批手续。根据动态管理原则:每季度对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取消低保待遇;对仍在低保范畴内而收入发生变化的进行相应调整。发放方法:最低生活保障金城区每月发放一次,农村各镇每季度发放一次,发放以社会化发放(银行委托发放)和现金发放两种。低保金为65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