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现任未登记的女人怀孕了,那小孩有权与男方与前任妻子所生的儿子分房子嘛?
问题描述:
男方与前妻育有三子。08年十月离婚时,小儿子与二女儿归男方抚养,大女儿归前妻抚养(当时大女儿18岁,二女儿7岁,小儿子6岁,),协议上写房子等小儿子满十八周岁后归他名下,男方只享有居住权。现男方未登记的女人怀孕了,那小孩有权与他前妻的小孩子分房产嘛?
问题解答:
房子是男方和前妻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协议已经处分了,具有法律效力,男方只享有居住权而没有所有权。所以婚外生的孩子虽然也是男方的法定继承人但房子已经不是男方的了所有没有继承权,不能分房子。
有。。。。。。。。。。。。。。。。
没有权利。当时协议就写得很清楚,该处房产不属于男方财产,男方只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即使以后生了孩子,也无权处分。
非婚生子可以与婚生子享有遗产继承权
只要是男方的孩子就有继承权的,不管有没有手续。
如果她们不愿意,就没有权利,因为没有登记,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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