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岁小孩横穿马路,被我开车撞到,责任划分.
问题描述:
本人驾驶一辆轿车(保险齐全,有驾照!)在从东向西正常行驶,没有违规行驶,那个公路是县级公路,单向两车道的,当时时速大概40-50直间,突然有个小孩向马路中间跑来,撞到我的车子右前方,我的后视镜也弹了回来,然后我报了警,小孩去医院看了,右脚骨折,过了大概4天,交警队让我去拿事故认定书,我一看是全责,这样合理吗?(我认为我不应该付全责,最大也就是50%的责任。)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我看下!谢谢了。
问题解答:
目前看可能是主责,因为行人一般受到的保护比机动车多。再说毕竟行人受伤,你们没事,交通队往往是根据结果来认定责任的,这是我的经验之谈,因为认定依据可以很笼统,如不注意观察路面情况,不安全驾驶等,很难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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