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民办幼儿园被铁门压坏了手指,该怎么索赔
问题描述:
小孩两岁半,在幼儿园课间休息时被铁门压坏了手指——听陈述是说课间休息时,我家的小孩没打算出教室玩,最后其他小孩都去教室外面玩了,老师就要求他也去。结果走到门口时,正好有两个小孩在玩铁门,我家小孩的手就被砸了。 开始,那位老师说她会承担所有责任,不关其他小孩的事。但后来她老公去医院咨询了病情后,就反口说他们只会承担一半的医疗费,其他什么都不管她的事。 小孩手指砸的很严重,肉都被砸的溢出来,动了手术但医生说可能还要再做一次手术,因为手指目前还是没有任何感觉(将近一个月了)。 因为我们家里人不知道是哪两个小孩玩铁门,而且在校的都是小孩就算指出那两个玩铁门的小孩,那小孩的监护人也会否认。所以我可以向学校要求赔偿所有医疗费、误工费和赔偿费吗? 谢谢!
问题解答:
你去当地法院问下。她不肯承担就起诉她。
向法院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凡是成立合约关系(包括口头)受约人当接受时起,一切责任由受约人承担(但要提供证据)
可以向学校要求赔偿所有医疗费、误工费和赔偿,老师不应该承担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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