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亲子鉴定问题,如果身为被告,可以拒绝与原告做亲子鉴定么?
问题描述:
原告起诉被告,要求继承被告父亲生前遗产,但是证据不足,二次开庭时在举证不足的情况下,原告主动要求,做亲子鉴定,但是由于被告的父亲已经离世,所以提出要与被告的姑姑,进行鉴定,请问,被告可以拒绝配合原告亲子鉴定么?另外,做亲子鉴定的费用是原告支付么?
问题解答:
可以拒绝鉴定,但是一旦有任何不利于被告方的证据,肯定判被告败诉。不是根据法条,而是根据法理,亲子鉴定既是原告举证的机会同时也是被告举证的机会,如果被告拒绝鉴定,就是被告方不举证,而虽然原告也没有举证,但不举证的责任全部都在被告,这时,如果再有任何对被告不利的证据出现,原告方就是压倒性的优势,因为不举证的对方(即原告)将获得全部的疑点利益。
根据新的《婚姻法解释》,如果一方拒绝做亲子鉴定,则对方的主张可以成立!
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专家告诉你:被告完全可以拒绝配合原告做亲子鉴定。要做亲子鉴定,谁主张,谁付钱。
原告的要求应该不会得到法庭的支持。因为根据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法庭没有权利强制案外人作出什么行为。鉴定费是申请人垫付。最后败诉的承担。纵横法律网 冯福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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