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没离婚的情况下在外面有了小孩该受何制裁
问题描述:
丈夫在外地跑业务已有四年,近期刚刚确认他在外面已有一个2岁多的小孩,现在我和上大学的女儿在家中,他现在还一直隐瞒着这件事情,请问他是否构成重婚罪。如果和他提出离婚,财产将如何划分。离婚时是否可以提出精神损失的相关赔偿,谢谢!
问题解答:
是否构成重婚罪要看证据,没有证据即使有事实也不够成。在外面有了小孩仅仅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并不能因此认定他重婚,但是可以认定他有过错,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少分。提出精神损失赔偿也需要证据,即证明他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否则不能要求赔偿。
他应该会被罚款,离婚后,婚姻结束前财产一人一半,你还是离了吧!而且你会得到精神赔偿!
这属于事实重婚,构成重婚罪。如果他提出离婚,他作为过错方,在财产分割上,应该体现照顾无过错方(因为你们的财产并没有说明有多少)。离婚时当然可以提出精神损失。具体多少,你可以到律师事务所咨询。
不构成重婚罪,在1921年后的没有事实重婚,在分割财产时你可以多分到点
如果是没有结婚有的小孩,不构成重婚罪,你可以收集一下证据,证明他是过错方,关于财产方面也要注意一下,他有多少财产,有关材料尽量都保存好,离婚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起诉,由于他是过错方,法院会照顾到你的
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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