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离婚,寄住父母家.小孩怎么判!女方现30岁提出离婚,现住在娘家,(两地)没有自己的房屋.她
问题描述:
跟我没有共同语言,无法生活。她想要自由自在没人管她的情况下生活,喜欢玩。以前出去玩旅游,从不问候家里的事,包括小孩。现在跟我协商同意儿子(四周岁八个月)给我抚养,并要求寒暑假接去女方,平时不探视。我不同意,她说起诉我,到时小孩抚养权不给我。这次六月初在小孩咳嗽的情况下,跟我吵了几句,顺了点替换衣服甩门就走。小孩办住院挂水12天。中间被她父母劝说过来了几天,名义借舍不得小孩为由,但是也没怎么管。过后跟她谈话闹僵,把所有她需要的东西搬走。走两次后从来没有主动发信息打电话问候一下小孩的情况。只要我不同意他寒暑假给她接过去,他就起诉要求孩子的抚养权。还说她肯定是赢定的!
问题解答:
法院判小孩抚养权,有好几个条件。一个是经济能力,一个是生活条件,一个是孩子意愿,一个是谁抚养孩子会更有优势。 其实你如果真的想要孩子,完全可以协议离婚,没必要那么复杂,既然对方真如你所说那么不负责任,不就是写个寒暑假么,等真离婚了,以后你愿意寒暑假给她带就给,不愿意就不给,协议只是个书面而已,没有强制执行的能力,所以你后面不想给的话,理由有很多,她反而会无可奈何反过来求你的。既然离婚了,就没多大关系了。抚养权是你的,以后就是打官司你还是赢。协议一定要写清楚抚养权归你,女方不给抚养费,这个你千万别要。后面轻描淡写的说一句女方寒暑假可以探望孩子。呵呵,我是律师,这么说你明白了吧。 看在我说这么明白的份上,给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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