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5岁了,现在老婆怀孕6个月,我们之前像镇计生办主任讲过,但现在6个月了,他们要罚款,请问合法么
问题描述:
要找四个担保人而且必须是一个孩子的家庭,否则罚款3000元。他们现在不承认当时我们对她讲过,我们是在计划里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他们真的是无法无天啊,处处为难,罚了你的钱,他们还不开个条子给你,只要有上面计生来查计划生育的就提前通知,让你抱着孩子躲的远远的,,请问你们见过这样贪的人么,都是老百姓,谁哪有那么多钱,如果要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罚了我也就认了,但现在是认不了的。希望上级领导重视我们这里。看看我们这里的计生办有多么牛。
问题解答: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三)索取、收受贿赂的;(四)截留、克扣、挪用、贪污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的;(五)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2】提问者说当地计生部门的工作人员收罚款,不给由省里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票据,你可以向当地计生部门的上级举报,你如果是当事人,可以去法院诉讼解决此问题。【3】各省都有自己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不知你是哪个省的,所以不能直接说生育第二胎是否该征收多少社会抚养费问题。【4】如果你是合理生育第二胎,也应该在怀孕之前就申请拿到孩子的准生证。否则,就要征收社会抚养费,各省都在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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