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解除合同应该得到怎样的补偿?谢谢了,大神帮忙啊
问题描述:
我于2010-2-24进公司,2012-5-7生小孩,现于2012-11-30需解除合同,我要求怎样赔偿才合理呢?
问题解答:
处于“三期”的均不能任意解除合同,必须待“三期”结束,如果企业解除须赔偿经济补偿金的2倍数额,(经济补偿金要看您的工作年限等),还会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 希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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