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夫妻常年带着小孩在外地工作,两父母都在老家,我有两兄弟,我老大,我想更好能保障父母的生活条件,并
问题描述:
我以前是每月给二老两百元。养老、医疗保险有我两兄弟共同承担,到现在一直都是按时缴过的,因有时二老忘记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在地方上造成很不好的影响,二老现在每年都有一定的经济收入,在地方上还是很好过的。我们只是在外的农民工,压力也是很大的,但赡养义务我们是一定要尽的,所以我想在我尽义务的同时怎样来确保我们的权力,(注家里有一座四间门面的一楼一底房,但我以明确表示这样下去我可以不要。在赡养费上面有没有明确数目可以参考呢?是不是我给的太少,我是四川洪雅县的。请老师帮帮我,谢谢!
问题解答:
朋友,要是我没看错的话,你们是为了那套房子才去养老人的吧,赡养费是要看一个地方的经济情况和你自己的收入情况而定的,你要真想孝敬老人,我建议你去给你父母办一个新农村医疗保险,这样没人会在说你不孝顺了,而且,不要只是每个月寄点钱回去就完事了,如果离家不是很远,就有空回去一次,买点东西,不需要很贵的,你只是为了撑门面,就买些很显眼,很大的东西,这样别人一看大包小包的东西给老人,多好啊,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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