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产假和生育津贴问题? 我和老婆是外地人,在北京上班(公司给五险),老婆怀孕八个月后离职回家待
问题描述:
北京市产假和生育津贴问题? 我和老婆是外地人,在北京上班(公司给五险),老婆怀孕八个月后离职回家待产了!现在生了孩子属于晚育年龄。我在公司申请了生育津贴!但是我想问的是,我们属于晚育应该有30天的奖励假期可以由男方享受的(我老婆离职回家了,所以她只能让我享受这个假期)!但是我公司人事部门说有津贴就没有假期,有假期就没有津贴,这样对吗?我上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应该是属于我的吧?我要了津贴就没有假期这好像是没有晚育奖励假这一规定啦,无形中给我取消了! 请各位知情的给予帮助啊!多谢
问题解答:
谁休晚育假就是谁享受晚育津贴公司似乎理解错了,如果用人单位在员工休产假、晚育假期间支付了员工工资的话,申领的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可以不再支付给员工。如果期间未支付工资,申领 的津贴要支付给员工,工资高于津贴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齐。好像您的公司是照发您的工资,把晚育津贴当成了员工不休晚育假给予的补偿了。具体咨询北京市社保热线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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