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离婚,男方每月给小孩抚养费100元,现在工资每月3000元,是否可以增加抚养费?标准大概是多少?
问题描述:
2007年离婚,男方每月给小孩抚养费100元,现在工资每月3000元,是否可以增加抚养费?标准大概是多少?
问题解答: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一个月才100元,这叫生活费?这够生活??
很高兴的告诉你!!法律是站在带小孩的这一边!!就是以前签了协议都没用!!
什么地方的人,怎么会给这么少
可以增加。看当地的生活水平而定。
你可以去法院重新申诉为孩子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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