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提出离婚后孩子和已有房产以及期房的财产分割如何处置?
问题解答:
<ol><li>怀孕期间或者孩子满一周岁内只有女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li><li>孩子不满两周岁的,以判给母亲为原则;</li><li>房子已过户到你们夫妻双方名下,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候可以分割;</li><li>你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房产属于你妻和你父母共同所有的房产。离婚时可以分割女方三分之一房产;</li><li>分割时间应当是拿到房产证的时候。</li></ol>
1、怀孕期间男方不能提起离婚诉讼,女方可以起诉离婚,但判离的可能性不大。2、孩子2周岁之内原则上判给母亲,财产分割也会照顾女方及子女的利益。3、夫妻共同财产才需要分割,如果是你父母出钱购买的房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4、现在的住房很可能作为妻子的婚前财产处理。
首先,孩子还在你老婆肚子里,你说谁抚养!对于你们现在住的房产,属于你们给她财产,法律上可以认定为对方父母赠与你们的房产,因此,离婚时应该予以分割;对于期房,不同法院做法不一样,有的法院只判决使用权,等到房产证办下来的时候再另行起诉分割;有的法院一并就处理了,我个人认为应该也可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合同上由你父母和你老婆的名字,可以认定为赠与,但是可能法官的理解不一样,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吧
1.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是留给母亲抚养。2.第一套房,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夫妻也和协商处理。3.第二套房,当时的合同时和开发商私下签的认购合同,还是已经是在房管局网站上网签的?如果是前者,那么可以在开放商处协商,更换好名字。(因为开发商手续不全,没有在房地局备案),如果是网签的,那就只能房产证办下后重新分割,会有各种税费。至于如何分割,如果当时没有明确,法律上应确认为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原则3人均分
1、怀孕期间,女方可以提出离婚,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感情是否破裂及是否有和好可能判令是否离婚。2、房产证上有你俩名字的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3、另外一套房屋,因没有房屋所以权证,法院暂时不会进行分割,但如果双方达成协议分割是可以的。
女人怀孕了脾气会变得奇怪,多容忍一下吧。因为女人会认为她怀着小孩,太伟大了,身边的人都应该让着她,那你就让着她吧,一边让着她再一边给她讲道理,让她知道你这样让着她是多么伟大。如果无法挽回的话,孩子一般是女方带的,你家财产这么复杂,分家都会分得撕破脸,以后你要找仇人去见一面孩子都困难了,但抚养费一样得给,凄惨吧?冷静的想想,男人才是弱势群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