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三岁2008年9月3号,在托儿所脸部(面部大面积)被菜汤烫伤为(二度烫伤),
问题描述:
学校应负全责。如果超成小儿毁容,我该怎样讨回公道?请问高人指点?拜托了!!!急!!!
问题解答:
应该是找教育局起诉~一定要让他们负责任的!!也祝你家宝宝早日康复
应该不会毁容,先好好治疗吧,保存好医疗记录。如果真的造成毁容了,很简单,找个律师,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就好了,自然会为您讨回公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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