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公司上班,试用期为三个月工资为3000,现在已经八个月了,前几天交了转正申请,可是没通过.
问题描述:
就是说这家公司,试用了我八个月,这个合理吗?我现在想离职,并且在离职钱想要五个月的试用期跟正式员工工资的差额,想让公司补给我,这样合理吗?
问题解答:
要回来的可能性不大。虽然有合同,但是公司可以以试用期延长等理由来应对你,可以以你不合格来回答你啊。
试用期哪有那么长啊?摆明了你这个公司只是想使用廉价劳动力,你想要五个月的试用期跟正式员工工资的差额,想让公司补给你,这样是合理的。不过你的公司既然试用了你八个月,你想他们补工资差额给你肯定是有难度的,你应该努力去争取,绝不能放纵这样的公司。我很好奇你为什么要等到公司使用你八个月之久才猛然醒悟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是口头约定的试用期还是已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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