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女方坚决不肯把孩子打掉.
问题描述:
两人已私下签协议,未婚先孕,女方坚决不肯把孩子打掉。两人已私下签协议,如果男方不离开女方并交出1万元的话,女方愿意打掉。包括(姓名,身份证,手指摸)。需要公证处公证吗?
问题解答:
公证处会公证这样的东东,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打孩子相当伤身体的,你要注意让女朋友养好身体。打掉孩子要坐小月子,要有人照顾你的女朋友。
既然不想要孩子,何必弄到现在这个地步?孩子是无辜的。如果不想和她在一起,可以说清,省的以后麻烦
你好,这个还是建议先法律上先咨询下会比较好点,因为到时不承认的话那就性质不一样了。
是否终止妊娠是女方的权利,只有协商解决,你的协议恐怕无法公证。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这个事情这样一来只怕大家心里都会有个疙瘩并留下隐患将会有矛盾的,你们自己要谨慎处理好,女人怀孕去做流产是很伤身体的,自己要多体谅并多关心她,未婚先孕的事情并不新鲜,主要是看你们自己将来怎么打算了。
公证处才不管这些东西。这些东西比较合理的去处是双方家族的祠堂,家族长辈作证。若不遵守,全家族出动来械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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