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离婚后小孩扶养的相关事项如何?需要哪方面的程序?谢谢?
问题描述:
我们2003年初结婚,有一女,近四岁。因为感情严重不合,准备办离婚手续。因为她是四川人,现在女儿在柳州上幼儿园,她只有一个妈妈,没有爸爸。而且原来在四川也没有家,都是租的房子住。我们离婚,她说要女儿,现在在柳州她的收入不算高,而且她老妈也来柳州,她的收入来源与支出估计正好扯平。这样女儿能跟她吗?我不同意女儿跟她,我在镇上有家,可以把女儿带回去让我妈带。我们要办离婚,请问上法院需要那方面的程序,谢谢!
问题解答:
一、从有利小孩的角度,你可以主张小孩的抚养权;二、如上法院离婚,需准备:结婚证;身份证;小孩的户口本以及你们要法院处理财产的有关材料就行了。
妈妈问答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