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想去女方户籍地办理准生证,遇到"纳入对方管理证明"的问题,我可以怎么办?
问题描述:
本人,山东户籍,老婆是吉林户籍,于2011年四份结婚,在山东本人的户籍地领取了结婚证。想在老婆户籍地办理准生证,到底,具体需要哪一方,去哪一个部门,办理什么手续,什么流程?顺利的话大约多长时间?有什么不成文的规矩?我的情况是:我打电话到吉林的计生办,那边人说:只要山东户籍地计生办给本人开具一个“初婚未育证明”,证明本人是初婚未育为领养子女即可,拿着这个证明文件和双方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吉林办理准生证,可是,当我去山东户籍地计生办所要这个证明的时候,山东户籍地计生办告诉我:需要向吉林户籍地计生办出具一份“纳入对方管理证明”,该证明文件需要吉林户籍地出具,由山东户籍地盖章即可,那我就向吉林户籍地计生办说明这一情况,向他们要这份文件,吉林户籍地计生办说,我们没有“纳入对方管理证明”这一文件,也不需要,想在吉林女方这边办理准生证很简单,只要山东男方那边出具一份“初婚未育证明”即可,而且只要有计生办和村委会的章即可,手写的证明都可以,于是我就从网上找到“初婚未育证明”的模板,打印出来,拿到山东户籍地计生办去该章,计生办人说盖不了,必须要“纳入对方管理证明”,只能在“纳入对方管理证明”上面盖章。我就疑惑了!山东这边说,可以去女方户籍地办理准生证,只需吉林户籍地出具“纳入对方管理证明”,由山东盖章即可去办理;吉林说,可以在女方这边办理准生证,不需要纳入对方管理证明,只需山东出具男方的“初婚未育证明”即可,没有并且不需要纳入对方管理证明,难道这程序不是全国统一的吗?我这个想在吉林办理准生证得事情是不可能实现的了吗?这个“纳入对方管理证明”究竟是应该去哪里索要,到底是由哪方盖章,我应该怎么去跟吉林方面说情况?我可以怎么办?因为老婆想在老家办理准生证,只要有可能,我就支持她的这一想法。请问我还可以尝试什么措施来办理后续的事情?
问题解答:
各省有不同的规矩,所以,你得不到证明很正常,你有3个途径解决1:意思下,让甲地打个证明,这个你懂2:一般有一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还有一个是计划生育关系证明,比如户口迁到异地,购房,就业都需要这个,你可以办理其中的某项代替3:这个看你运气,试点种,那就是网络提交,比如湖南和广东,已经顺利握手,可以直接在网络提交计划生育管理关系、祝你好运气!
这是计划生育关系迁移问题。迁出--接收--回单--办理相关手续。
你要想在女方家办理准生证就说明女方“纳入对方管理证明”,两省的说法其实都没错,只是各自的位置不同所以说法也不同了。
你好:这是两个省的管理问题发生了矛盾所致,问题不大的,你去找个章子,遍地都是,把山东的盖上,回吉林去办即可,没有没有那么复杂的!
现在牵扯的事情很多。比如你老婆那里有没有被政府征用。这就必须要你老婆的村,乡。镇。区出示纳入对方管理证明。这里就是你的所在地,要的主要文件。
我是广东的,不用这个纳入对方管理证明的,因为你去女方那办理出生证时,已经默认是纳入女方管理了,再开这个证明不就脱裤子放P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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