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去女方户籍地办理准生证,遇到"纳入对方管理证明"的问题,请问:应该怎样跟女方户籍地说明?
问题描述:
本人,男,山东户籍,老婆是吉林户籍,在山东本人的户籍地领取了结婚证。想在老婆户籍地办理准生证,吉林说只需要山东出一个“初婚未育证明”即可办理了,客山东说,不能在“初婚未育证明”上盖章,必须要吉林出具“纳入对方管理证明”,在那上面盖章。
请问:到底,具体需要哪一方,去哪一个部门,办理什么手续,什么流程?顺利的话大约多长时间?有什么不成文的规矩?我的情况是:我打电话到吉林的计生办,那边人说:只要山东户籍地计生办给本人开具一个“初婚未育证明”,证明本人是初婚未育为领养子女即可,拿着这个证明文件和双方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吉林办理准生证,可是,当我去山东户籍地计生办所要这个证明的时候,山东户籍地计生办告诉我:需要向吉林户籍地计生办出具一份“纳入对方管理证明”,该证明文件需要吉林户籍地出具,由山东户籍地盖章即可,那我就向吉林户籍地计生办说明这一情况,向他们要这份文件,吉林户籍地计生办说,我们没有“纳入对方管理证明”这一文件,也不需要,想在吉林女方这边办理准生证很简单,只要山东男方那边出具一份“初婚未育证明”即可,而且只要有计生办和村委会的章即可,手写的证明都可以,于是我就从网上找到“初婚未育证明”的模板,打印出来,拿到山东户籍地计生办去该章,计生办人说盖不了,必须要“纳入对方管理证明”,只能在“纳入对方管理证明”上面盖章。我就疑惑了!山东这边说,可以去女方户籍地办理准生证,只需吉林户籍地出具“纳入对方管理证明”,由山东盖章即可去办理;吉林说,可以在女方这边办理准生证,不需要纳入对方管理证明,只需山东出具男方的“初婚未育证明”即可,没有并且不需要纳入对方管理证明,难道这程序不是全国统一的吗?我这个想在吉林办理准生证得事情是不可能实现的了吗?这个“纳入对方管理证明”究竟是应该去哪里索要,到底是由哪方盖章,我应该怎么去跟吉林方面说情况?我可以怎么办?因为老婆想在老家办理准生证,只要有可能,我就支持她的这一想法。请问我还可以尝试什么措施来办理后续的事情?
问题解答:
每个省的条例和程序可能有差异,你都自己打好模板了,带点礼物多说点好话让他们给盖个章的了,离得太远,来回跑的话太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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