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广东东莞打工.2013年受了工伤,经鉴定八级伤残.受伤前工作了五个月,平均工资3320元,其
问题描述:
有一个月请了假这个月工资1745元,六个月平均工资是3020元现在公司按3020元补给我对不对?
问题解答: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般是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或20个月的工资。 (三)住院和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0%工资; (四)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人数*天数; (五)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以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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