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个月就生了,结果单位私自把保险停了,我的生育险还可以报吗?
问题描述:
单位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却给我买了保险,因为单位知道我怀孕了。保险是2011年1月1号开始给我买的,由于我早孕反应大在6月中旬就开始请假了。结果单位换了领导就在11月单位就私自终止了劳动关系必把保险也给停了。当时终止保险时我没有签过字也完全不知道。我下个月就生宝宝了,却在这个月给我终止了保险。这样我应该怎么办呢?而且我说1到5月的保险单位应该承担他该承担的部分,因为这期间我是在职的。而6月开始我自己承担所以的费用。现在单位不肯承担1到5月他们该承担的部分,以我没有签约劳动合同,不符合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的制度就是不满一年不给买保险)。单位的这种不满一年不给买保险是合法吗?
问题解答:
你单位的规章制度是违法的。申诉到劳动仲裁,要求补缴五险。注意如果没有劳动合同的话,就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签到簿、经手的票据、胸签、同事会餐合影、工资条、证人证词等等等。同时,可以要求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双倍工资或者其它经济补偿。
单位的规章制度是违法的1、准备好相关证据 申请劳动仲裁2、不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不缴纳保险可以要求补偿 当然是社保机构给保险的限额3、这是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金至哺乳期结束
若真如您所说,您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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