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缴满9个月的生育险,如何能报销及领取??
问题描述:
公司一男同事,媳妇刚生了孩子,但12年1月才刚按规定,把外地人的险种里加上了生育险。那也只缴纳了5个月的时间,并且男同事的基数比他媳妇的高。想问问,这样的情况能不能报销生育及产检的一系列费用??津贴方面能不能领??费用报销方面是不是只能由女方单位来操作??男方是不是只能因为基数较高的有利条件,来领取津贴??谢谢!!
问题解答:
生产费用报销的由女方单位办理前提是女方有生育险, 生产后连续缴满12个月后女方可以申请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产假工资,女方休产假期间单位照常发工资的,生育津贴申请下来后不必在给个人,如果申请的津贴多于单位发的工资则差额要给个人) 男方可以申领一个月的晚充津贴(男方领了后女方就不能领了)
一定要上满12个月才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的吗?以前好像看过一个文件说,九月前分娩的可以即时申领呢?
情况如上,想问一下,男方基数没有女方高,晚育津贴可否由女方领取
我只知道只能报销1月份以后的产检及生育的一系列费用。产前检查报销方面只能由女方单位来操作,生育费用在医院直接划款,不用再次报销。津贴方面可以领吧,我也不是特别确定。男方怎么领取生育津贴,我也不是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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