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小孩上户口遇到的收费问题请教下懂的高手
问题描述:
我是福建省南安市水头镇居民1984年的.我老婆是四川的1985年的.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和我老婆都符合生育年龄 我们是在四川 2008.10 生了个女儿 结婚证也是在四川2008.11 去领的 .所以没有准生证 有出生证明.2010 我准备把小孩户口上在福建 .去问了我们这的《镇计生办》计生办的人叫我去问下村里怎么说;村里说要先拿2万放在村里他们办好了再去上户.村里说镇上就要罚款20000 +人民币村里也要罚2000元 我只有1个小孩 请问下现在的罚款制度是什么样的 为什么要罚这吗多 .我们这有人生了2个3个也才罚这吗点呢.... 还有我说要罚这么多我就想先把我老婆的户口迁到我这来 他们说也要先把计生办的款交了才能迁我老婆的户口 .. 现在不知道怎么弄了 高手们有知道这边的政策的指点下.感谢了
问题解答:
1)即使你只有1个小孩,也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罚款),因为你们2008.10生的小孩,而2008.11领取结婚证,这违反计生相关政策;2)社会抚养费的缴纳有地方统一标准,按照所在地标准,根据具体违规情形缴纳,和超生缴纳是不同的概念;3)迁户口确实需要原户口地计生证明,即他们跟你说的是正确的,你必须在原户口地缴纳社会抚养费后,拿到计生证明;祝你好运
没有准生证,是非法生育,所以他们要好处费(叫罚款),找找人,应该不用花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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