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缴纳生育险的女员工产假期间工资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问题描述:
我们公司工资的发放比较特殊,分打卡和现金两部分,打卡的3千元,分为基本工资:1620固定加班费:500 职位津贴:800,这部分在是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工资,有银行流水和工资条,现金发放的部分在入职时有签订个协议约定为奖金,此协议仅有一份在公司留存,个人没有,现金4000每月发放时会有签收单,单据也在公司留存,依照以上的情况,产假期间我的工资标准是多少?个人比较担心的是现金4000元的部分拿不到。另本人手上有公司开出的个人收入证明,上面显示是税前7000,此证明如后续仲裁可做证据用么?麻烦律师了证据补充:现有证据,工资条,劳动合同,领现金时偷拍的录像(现金签收单),公司人事开出的个人收入证明(单位平均月收入税前7000)
问题解答:
1、缴纳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由生育基金支付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企业上年度月平均工资。2、本企业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果高于你本人工资,不退还。如果低于你本人工资,单位负责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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